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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转窑运转中的异常现象、处理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

回转窑运转中的异常现象、处理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
(一)、运转中的异常现象及处理办法
1.发现任何一档两个托轮的轴线在不正确位置,应按有关托轮调整办法进行调整。

2发现基础下沉超常应降低窑速,立即研究处理。
3.当主电源因故突然切断时,应立即启动保安电源(或自备发电)用辅助传动装置定时转窑,直至窑体完全冷却。
4.火焰不应直接接触耐火砖,如发现“红窑”(耐火砖脱落各被磨得很薄),应立即停窑修补,不许进行热补。
5.当轮带与托轮脱空时,应立即报告,在查明原因以后小心谨慎地进行调整。
6.托轮与轮带表面磨损成多边形的原因及处理:
(1)托伦轴线与窑中心线不平等,如所谓“大、小八字”等。
(2)传动齿轮啮合不正确;轮齿严重磨损后引起冲击。
(3)托轮偏斜而轴瓦磨损不均匀,或轴瓦出现不均匀磨损后只更换一个轴瓦。
(4) 托轮与轮带之间产生滑动和不均匀的表面磨损。
(5)基础下沉,基础刚度不够而发生振动。
(6)托轮和轮带表面润滑不良磨损过大,支座产生纵向窜动。
(7)托轮和轮带材质不匀和结构有缺陷而刚度不匀,表面被磨成凹沟或出现突棱。
(8)磨损较轻微时,在原因被消除后可自动磨平;磨损较严重时必须车削后才能正常使用。
7.短期停窑后起动困难,一般是由于盘窑不及时造成窑中心线弯曲所致。通常弯曲的凸向部分在下。如弯曲不大,可将窑转至筒体弯曲凸各部分向上,稍停片刻,加热弯曲部分的筒体。当温度较高时,须慢转窑几周后,再使弯曲凸向部分停在上方。如此反复进行直至基本复原为止。
如果筒体弯曲较大,建议进行大修处理。
(二)、安全注意事项
1.任何修理工作均必须在停窑后进行,同时应在电动机开头上挂上“禁止开动”的标志。
2.运转中,严禁用手或其他工具等探入轴承、减速器或大齿轮罩内部进行任何修理、检查、清洗等工作,不得拆除任何安全防护装置,如联轴器罩等。
3.检修所用的工具及零件不得放在回转机件上,尤其是托轮上。
4.转窑前必须发出警报信号并严格检查,确认窑内无人,然后才能起动窑传动装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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